请问家属在交通事故协议上代签是否可行?

时间:2023-11-20 作者:惠州律师

交通事故协议由家属代签是否有效,需视情况而定:
1、事故中,伤者不能自行来处理事故,如果事故一直是委托家属出面处理的,交通事故协议由家属代签是有效的;
2、如果伤者能自行来处理事故,交通事故协议由家属代签是无效的。
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具体是什么
1、行为的危害性。
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违反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
4、行为应受处罚性,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公安机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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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协议由家属代签不一定有效。若此协议的签署获得了当事人的授权,那么家属代签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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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协议由家属代签,如果家属在取得事故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代签交通事故协议书的有效,未经授权下代签的会构成表见代理,由事故的当事人追认才有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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