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私下威胁恐吓索要第三者三千块钱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罪?

时间:2023-11-20 作者:惠州律师

恐吓罪的认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等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该行为的,即构成敲诈勒索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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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以报警为威胁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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